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信息>>院所新闻>>正文

淡水中心科技人员为淡水虾养殖户排忧解难
2021-08-13 14:31:18  来源: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淡水虾类是我国重要的水产养殖对象,包括沼虾(青虾和罗氏沼虾)、小龙虾等,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傅洪拓研究员在青虾养殖技术指导过程中听到农民反映,一些严格按照健康养殖模式养出来的青虾被拦在市场外,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甚至在销售非常困难的新冠疫情爆发期间也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导致辛辛苦苦养了一年的青虾不能销售,给农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傅洪拓研究员经多方面了解和科技文献查询,得知问题出在质量抽检环节。目前,水产养殖过程是否使用呋喃西林的检测方法是测定水产品中是否含有呋喃西林代谢产物氨基脲,而淡水虾非常特殊,即使完全没有使用呋喃西林,其体内也天然含有氨基脲。基于科学研究结果,农业部已于2015年发布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5]4号),该文件规定沼虾不再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但多年来实际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部分市场监管部门没有执行新的规定,继续采用不科学的老标准监测青虾等产品质量,不允许符合新标准的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为此,傅洪拓研究员通过国家虾蟹产业技术体系,向农业农村部提交了《关于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农业部沼虾质量监测新标准的建议》,建议农业农村部与有关主管部门沟通,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农业部有关沼虾质量监测的新标准,服务于农民增收的大局;与此同时,以省人大代表身份,向江苏省人大提交了《建议市场监管部门监测沼虾质量时严格执行农业部发布的2015版新标准》。

2021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在淡水虾抽检项目中删除了该项检测。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对人大建议进行了答复,明确江苏省将不再开展此项检测。傅洪拓研究员多渠道积极为广大养殖户发声,促进了困扰养殖户难题的解决,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上一条:淡水中心两期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同日结业
下一条:黄海水产研究所召开所务委员会2021年度第二次(扩大)会议